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1 08:53:54   阅读数:1433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鼓励青少年以短视频、动画等手段参与科普创作,提升科学与艺术融合能力,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主办,中国科教工作者协会科学传播工作委员会承办,中国电影家协会、新华网、央视频、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人民视频、《中国科技教育》杂志社支持的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以下简称“全国影像节活动”),将于2024年继续举办。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为全国影像节活动在上海地区的选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协办单位:上海青少年科教研学院


  二、主题

  探求科学世界 感受光影魅力


  三、活动内容

  围绕大赛主题,着眼于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展示科学探究成果,鼓励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艺术创作,作品类别分为科学探究纪录片、科学微电影和科普动画。

  

  四、参加对象

  1.全国各地在校的大学生(含高职)、高中生(含中职)、初中生和小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活动。

  2.活动接受个人或集体申报。每项作品辅导教师不得多于2人,每项作品主创人员不得多于5人,不得中途换人,不得跨组别组队。在一届活动中,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作品。

科普动画类作品原则上仅限大学生(含高职)、高中生(含中职)申报(考虑活动的延续性,第十四届活动初中生和小学生还可继续申报,自第十五届起仅限大学生和高中生申报)。


  五、作品要求

  1.思想性:作品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文化传统、公共道德,符合民族政策,内容健康,主题鲜明。

  2.原创性:作品由学生自主选题,亲自创作完成,无著作权争议。

  3.科学性:作品须围绕活动主题,内容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论据充分,材料、数据、结果真实可靠。

  4.完整性:作品须通过完整的声画要素表达理念、阐释科学。


  六、作品类别

  以生活现象、科学现象或科学原理为创作选题,能够充分体现科学性、思想性、艺术性和教育性,且便于传播。分为科学探究纪录片、科学微电影、科普动画三类作品。

  1.科学探究纪录片:作品以真实的科学探究过程为内核,用科学方法和视角诠释科学内容,不能虚构,并能够以艺术的影视手段展现,引发人们对科学的思考。

  2.科学微电影:创作具有科学价值的剧情故事,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主题和故事情节等要素,注重剧本的创作,使讲述的故事完整、生动,具有较高的观赏性。

  3.科普动画:作者以简约、夸张、幽默的手法,围绕一个生活中的科学现象或抽象的科学知识,通过生动的情节用动画的方式表现出来。

  *各类别往届获奖作品可点击以下链接参考学习

  https://yxj.cacsi.org.cn/WorkEvent.html?navState=0


  七、作品标准

  1.时长:科学探究纪录片时长4-8分钟,科学微电影时长4-8分钟,科普动画时长2-4分钟。

  2.格式:作品采用MP4格式文件。画面比例为4:3,分辨率为720×576(像素);或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为1280×720(像素),建议视频码流(单位时间的数据流量)在2000-2500Kbps之间为宜。每项作品须提交作品封面图1张(jpg格式,横版4:3,分辨率为640*480像素,大小1M以内)和作品的创意设计宣传海报1张(jpg格式,竖版2:3, 分辨率为2000*3000像素,大小3M以内)。

  3.质量: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字幕大小适中,不能出现错别字。

  4.摄制过程与作品内容中,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评审:

  (1)有违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的。

  (2)存在公共、人身安全隐患的。

  (3)有对动、植物造成恶意伤害的。

  (4)有对环境、文物造成损坏的。


  八、申报及评审

  1.申报时间:

  2月1日至4月15日为上海地区活动的作品申报期,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

  参加活动的申报作品由辅导教师/申报学生于2月1日后在指定网站(网址为https://yxj.cacsi.org.cn)进行注册和登录,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作品和材料(见附表),并于4月15日前完成申报。作品一旦正式提交,不接受修改稿。

  3.省级活动评审:

  4月16日-5月16日,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将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核、项目评审;5月17日-5月24日,公示省级活动获奖名单及推荐参加全国影像节活动的项目名单。

  4.全国影像节活动评审:

  入围全国影像节活动的项目于5月31日前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最终资料,省级管理员对本省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组委会将于6月-10月期间组织省级作品复评,并选出入围终评展映展评。终评展映展评环节,将通过学生技能测试、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选产生本届活动各类奖项。未通过技能测试者,取消参赛资格。入围终评展映展评的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参加终评活动,如未参加,视为放弃获奖资格,具体要求和活动安排另行通知。组委会将择优推荐获奖作品在相关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上播出或刊载。全国影像节活动获奖名单及获奖通知将于11月-12月公示及印发。


  九、表彰与奖励

  上海地区活动设置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发放获奖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将获推荐代表上海参加当年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同时主办方也将根据各单位动员、组织及申报工作开展情况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项,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上海青少年科技创新网公示。

  *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往届活动回顾链接

  https://www.shssp.org/Sast/SYXJ.aspx


  十、其他要求及说明

  1.作品按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分别申报。

  2.本次活动支持大中小学等单位发展相关内容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在活动中培养科学与人文精神,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3.主办单位对所有申报作品依托专业机构进行查重,往届影像节作品(或与以往申报作品雷同)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将取消单位申报和作者的参评资格。

  4.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但不作为商业用途。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59号606室  

  联系电话:021-53881008  联系邮箱:shyxj@shssp.org

  联 系 人:方淑


  附件(点击相应链接即可下载):1.参评作品著作权声明表.docx

     2.作品申报表.docx

 

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2024年2月1日